关于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管理类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当前位置:人事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9-05
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管理类聘用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刘春妍经学院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9月5日—9月12日)。
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党政办公室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异议以及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28-68398866(眼科学院 党政办公室)
眼科学院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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