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通知及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09日12:00-2023年6月12日12:00
三、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签章完毕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扫描版。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签章完毕的考生政审材料证明扫描版(中共党员加盖党章方为有效)。
6、报考中医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以当年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获得中医硕士学位、中医学硕士学位、中西医结合医学硕士学位任一项。
7、推荐专家的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名须为本人报考导师)。
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采用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的SCI收录的文章作为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者,需同时提交论文检索报告原件,高预警等级的国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英文水平证明材料)。
9、硕士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学籍学历证明相关材料。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并确保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8月前有效,否则影响最终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非应届硕士研究生:
①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④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书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应届硕士研究生:
①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研究生证复印件。
注: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及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位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网)。
11、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个人简历和个人情况介绍,包括本人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论文写作水平、获奖、参与各类研究实践等方面的表现(个人简历及情况介绍请单独装订)。
13、除学校要求的资料(请考生在阅读本要求的同时仔细阅读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出的博士招生简章)外,还需交提供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
(1)SCI论文须提供具有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及论文全文。检索报告中应包括文章类型、文章分区、影响因子。文章分区以中科院分区(大区)为准(2020年12月以前以基础版为准,2020年12月以后以升级版为准),IF计算以论文见刊当年的杂志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还未发布,则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文章类型不含通讯作者、增刊、会议摘要、Letter、Correction、Editorial和会议论文集等文章。
若为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期刊的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复印件。
仅online未进入web of science数据库的文章也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原文。检索证明需包含文章题目、作者排序、期刊名称及卷期号、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同上)、该期刊为SCI源刊的证明、该期刊收录的最新卷期号及文章类型。
注:论文不包含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国际期刊论文预警机制中的通知》、《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论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及编委信息页。
(3)主持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须提供项目任务书、立项通知书(或相关立项证明),课题材料须加盖申报时所属单位科研部门鲜章。
(4)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国家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省级及以上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金奖以上证书复印件;或“远志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证书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函以表明单位同意报考者全脱产就读,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有用于报考资格审核的科研业绩获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3年6月12日。所提交材料如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2日14:00-17:30交至十二桥校区眼科学院302办公室。所有材料请报考人员一次性上交,后续不可补交。
眼科学院
2023年6月9日